為什麼要注意畫中人的動作、手勢與表情?
「繪畫是給文盲看的聖經」西洋美術作品多以基督教為首,用來宣導教義、闡述故事。西方的基督教美術從描繪基督教教義、聖人容貌為主而靜態的「聖像(icon)」,發展至具有故事性的「敘事(narrative)」風格,透過呈現人物細節往往激起信徒的虔誠心。於是,我們能從作品中的人物姿態、動作看到其所欲傳達的意思,掌握作品想要表達的情感;想看懂西洋繪畫,必須理解最基本的姿態與動作所代表的意思。
比如說:「踩踏」是一種悔辱,壓制別人的行為,於是腳踩惡魔與龍是大天使米迦勒的經典動作;林布蘭的〈威脅岳父的參孫〉是舉拳表示憤怒,然而西方還有更強烈表達憤怒的動作,那就是撕裂自己的衣服;「揹」小孩在東方是常見的動作,但到了西方大部分則是以聖母抱著小耶穌的聖母子圖為主,少有揹小孩的畫作。
拆解動作,走進古今東西的美術世界,提供多彩多姿的鑑賞樂趣
因為地域與多民族的特性,西方人自古以來的肢體語言一向誇張,反觀以前的東方人幾乎沒什麼肢體語言。其實到了現代,人與人的溝通,有五成以上來自肢體語言,所以從畫中人或藝術作品主角的喜怒哀樂、一舉手一投足,就能品味畫的樂趣。
本書介紹出現在美術作品中的各種經典姿態與動作,大致分為三類:首先是情感姿態(也稱為表現性姿態),表現悲傷、驚訝、憤怒時的動作。再來是慣性姿態(也稱為象徵性姿態)或靜態姿勢,以祝福、雙手交臂等禮儀,以及飲食、跳舞、奔跑等具體